|
狂犬病——从1950年开始在锡盟发生,到1990年40年间累计发病2664头(只),死亡2600头(只),致死率高达97%。其中1950—1980年的30年间,共发病死亡牲畜609头(只)。自1981年春季来,狂犬病疫情突然增多,全盟有9个旗县发生流行。各种家畜和野生动物共发病死亡1991头(只),是前20年发病死亡总数的1.5倍,还咬伤242人,死亡14人。从疫情统计来看,此病于80年代有明显回升。近年来,采取防治措施,人畜间发病数极小。
防治措施及成果:提高对狂犬病的认识,接受定期注苗,提高家犬免疫密度。对被润色伤的人应及时注射抗毒血清和疫苗预防,对已发病犬畜要及时捕杀,深埋处理。
马鼻疽、——马鼻疽在锡盟发生较久,流行广泛,危害严重。全盟12个旗县市均有不同程度的感染。在分布上北部多,南部少。据1951—1958年检疫,北部污染率在10%—15%之间。由于当时集中力量扑灭急烈性传染病,没有来得及进行综合性防治,致使1959—1966年鼻疽污染率逐年上升,南部每年上升122%,北部324%。自1966年以来,全盟由于采取“检、隔、培、治、杀”五字措施,南部五旗县先后经历10—15年实现鼻疽净化。1980年以后,贯彻执行内蒙古人民政府(80)5号传真电报精神,在北五旗采取“检、处”的方法,使鼻疽污染率逐年下降,1980年为6.86%,1981年为5.89%,1982年为1.51%。1995年经考核全盟马鼻疽已达消灭标准,1996年阿旗、东乌旗、多伦等地抽检马属动物23090匹,未检出阳性,巩固了防治成果。1997年马鼻疽工作经考核验收,达到自治区消灭标准。近年来,加强监测,继续保持全盟消灭成果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