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流文学>科幻小说>疯子日记 > 他定是爱我不羁的灵魂
    我是封执,刚刚回被窝里睡了个回笼觉,一觉醒来已经11点了。

    陈云生今天有个挺重要的会议,上午不在家。只有冰箱上还贴着新写的便签。

    “我去工作了,锅里有熬好的粥,如果12点前醒了就可以直接喝,冰箱里有三明治,需要加热,不许把生菜叶挑出来。”

    我掰开三明治,看着里面绿油油的菜叶发愁,最后还是没有挑出来,只是偷偷又加了好多沙拉酱,解决掉这顿勉强算是荤素搭配的午餐,随手把碗丢进洗碗机里。

    是的,洗碗机,陈云生在许诺过我永远不用刷碗后,在同居后的第三天,搬回来了一台洗碗机。

    哦,美妙的科技。布莱希特说过,科学的唯??的,在于减轻?类?存的艰?。我想,洗碗机大概就是最好的论证。

    我的男朋友,作为一名曾在服役期间开过飞机的退伍兵,作为一名现在就读于x大的理工科专业的研究生,虽然不是机械专业,但是却热衷于用各种各样的新型家电改造我的公寓。

    遇到云生前,我吃了几年外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想洗碗,哪怕我早就实现了经济自由,但我从来没用想到过,我可以通过购买一台洗碗机来解放双手。

    所以当陈云生提着一台洗碗机,照着说明书教我怎么用时,我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:

    他竟然买了台洗碗机?

    洗碗机哎,好高级的样子!

    这么好用,我以前怎么没想到买一台,想想那些年洗过的大碗,好亏!

    他可真聪明!

    …好吧,我对他的崇拜是盲目的。我看云生的时候,总会情不自禁地带上电视剧里女主角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时那种blingbling天降圣光的滤镜,连每一个毛孔都闪着星光。

    毕竟,他踏着七彩祥云而来,让我看到了生活的色彩。

    我打开电脑,开始码字。

    虽然我已经写了很多年了,但是我仍然认为码字是一件快乐的事。

    我很幸运,能够找到自己的兴趣,并把它发展为工作。

    码字是我的兴趣,我喜欢与屏幕前的读者分享我的脑洞,我的故事,我的感受。喜欢看自己笔下的人物在他们的小世界里颠簸,漂泊,生活,过着一个个与我不同的人生。

    码字也是我的工作,它改变了我的生活。比如:

    让一穷二白的我实现了零食自由。

    让不爱交际的我结识了网线另一端万千有爱的读者。

    让平平无奇的我有了一技之长,有了自己的事业,有了闪闪发光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一直奇怪陈云生是怎么看上我的,虽然我们的结识并非出于爱情,但在与他一起生活中的每个角落,我都能感受到温暖和爱意。

    陈云生喜欢我,我确信。